四川仨合律师事务所
会员中心
搜索
四川仨合律师事务所
文章详情
副标题
新房是在结婚登记前买的,首付款是男方父母支付,房产证登记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,如果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属于男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?
2021-10-14
来源:中国法律服务网
答:
依据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:“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
婚姻法和继承法
阅读原文
分享
下一篇:
这是最后一篇
上一篇:
这是第一篇
发表评论
登录评论
匿名评论
提交
提交
网站首页
电话咨询
短信咨询
客服微信
在线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