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湖南省新田县原县委书记唐军(正处级)涉嫌受贿罪一案,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军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唐军,听取了辩护人意见。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唐军利用担任新田县委副书记、县长、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,在土地出让、工程项目承揽、项目规划调整、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,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